关于福建省交通厅调整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17
各相关单位:
福建省交通厅专家库自建立起来,运行情况较好,近几年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原有库中专家各类信息变化较大,现根据福建省交通厅要求,对福建省交通厅专家库人员进行重新审核并进行相应的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依法办事,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敢于坚持原则。
(二)熟悉并掌握有关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标准;
(三)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施工、(概)预算编审等工程技术、经济工作满8年,熟悉交通建设管理和相关技术,具有较好的交通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经验;
(四)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满5年;
(五)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二、评标专家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交通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请登记表";(原有专家及新申报专家均应按要求填报)
(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并附电子文档;
(三)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评审,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评标专家资格;
三、评审专家申请时间
(一)申报时间: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二)申报表格:从www.xmcp.gov.cn,网上下载。
(三)申请材料:申请表格,附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厦门市交通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请登记表
主办: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邮编:361001 维护:厦门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