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市口岸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

发布时间:2008-05-29  

 

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编制

 

   本着“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就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法作出说明。

一、入编范围

入编范围是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目录格式及其释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的要求,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做为公众检索信息的索引。

目录格式:

一级

类别

二级

类别

信息

名称

内容

概述

生成

日期

备注

/文号

发布

机构

索引号

 

目录的数据结构:

数据项名

字段类型

文字类别

字段长度(字节)

索引号

字符型

字符

22

信息名称

字符型

汉字

120

发布机构

字符型

汉字

40

内容概述

字符型

汉字

300

生成日期

日期型

日期型

8

备注/文号

字符型

汉字

100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1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组成。其间以“-”连接。索引号具体编码方法见附件1

(二)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生成主体。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信息生成日期

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附件:

1、信息索引号编码说明

2、公开信息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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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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