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简报(第十期)
发布时间:2008-10-29
(总第147期)
2008年10月28日
胡锦涛总书记就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重要批示
胡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1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胡总书记指出,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中央、省、市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
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责任制落到实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省纪委书记陈文清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反腐倡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海西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能否持续,从而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省委提出的“反腐倡廉重在加强建设、贵在责任落实”的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海西应先行”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市纪委召开全市各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会议
10月9日上午,全市各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会上市纪委黄杰成书记指出,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科学发展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应对发展面临的各种困难和挑战。黄书记强调,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重从建设的角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考虑问题,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交通党工委学习中心组
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10月27日上午交通党工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领导贯彻落实责任制的讲话精神。交通党工委黄河俊书记在学习讲话中强调,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要在交通口岸系统掀起学习三中全会精神的高潮,同时联系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抓好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交通委首先要加大农村交通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交通事业的发展。在谈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时,黄河俊书记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学习实践活动要不等不靠,主动调研,梳理工作中有哪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对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黄河俊书记强调必须做到“五个切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省行评代表对我市交通系统民评工作开展调研
10月16日,省行评代表林正让(省人大原常委、民进省委副主委)、肖乾钧(省检察院纪检组原组长)、徐道桢(省纪委老干处原处长)在省交通厅监察室黄强副主任的陪同下,对我市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及纠风工作目标管理示范窗口进行调研,重点检查了路政治超部门和公路稽征部门的民评工作开展情况。省行评代表认真听取了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内业资料,并到路政治超工作现场观摩了操作流程。省行评代表对路政治超部门和公路稽征部门的民评工作及示范窗口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设性建议。通过调研,省行评代表认为厦门交通系统实现了民评工作的常态化,并且认真选题评议,提高了民评工作针对性,在民评工作中敢于创新,实现了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
主办: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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