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8-06-06
2008年交通委系统机关效能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重点,扎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继续开展绩效评估,努力构建绩效管理制度
继续全面开展绩效评估,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强化绩效管理。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树立正确的绩效观,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部门和具体岗位。通过绩效评估,促进绩效观念转变,创新发展思维模式,不断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和奖惩制度,改进机关作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促进交通委、口岸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要把规范行政权力作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工作,努力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
深入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市公路局、运管处要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确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制度、重大或复杂行政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制度以及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切实解决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现象,促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配合市审改办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行政审批动态管理和评估机制,依法设定并适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杜绝采取改变名称、拆分审批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新设审批项目的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研究制定完善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促进行政审批权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市公路局、运管处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机关的通知》(厦府[2007]377号)的要求,对审批的项目要采取互联网和窗口纸质双轨受理,窗口受理的纸质申请信息应即时录入上网,并实行审批过程全程电子化。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促进网上审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继续对现行的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项制度的内涵和外延、标准程序和执行要领,并汇编成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制度落实到位,增强制度执行效果。
四、切实加强效能监察,不断提高机关的执行力
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围绕提高行政效率、经济效益、工作质量等问题,深入交通系统的各个部位和环节,开展效能检查,促进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勤政高效。围绕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防抗台风、抢险救灾、改善民生、预防腐败工作等措施的落实,开展效能督查,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效能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力度。
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要把问责与问效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强化对政令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不力、以及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的作用,同时,加强媒体监督,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媒的作用,大力营造舆论监督氛围。
五、认真办理效能投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办理效能投诉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平台。机关效能投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效能投诉办理力度,切实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完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完善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效能投诉办理工作的主体、程序、范围等。畅通效能投诉渠道,建立网上投诉,统一投诉电话,整合投诉路径,实行24小时受理来电投诉制度,方便群众投诉。落实效能投诉办理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办理效能投诉。
提高投诉件办理质量。加大自办力度,对损害发展环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要组织人员直接办理。建立效能投诉件限时办结制度,及时回应企业、群众的反映和诉求。制定效能投诉件办理情况跟踪回访办法,建立投诉件办理情况跟踪回访制度,对一些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投诉件,要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调查属实的投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或解决;涉及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以及行政活动中出现过错的行为,要坚决实行效能告诫。
六、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工作,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努力提高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布,为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条例》施行打下坚实基础。
深化拓展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便民。促进政务公开向决策层面拓展,及时将交通发展和重要决策和措施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以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委直管单位和委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每半年向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委效能办制定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随文下发。请各承办处室根据上述分解的任务,制定落实方案,于月日前报委效能办备案。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继续开展绩效评估,努力构建绩效管理制度
认真实施绩效评估。积极探索绩效评估办法,研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考评标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使绩效评估结果能够准确地反映工作实绩。
承办部门:委办公室
协办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直管单位、委效能办
落实时间:2008年5-12月
二、扎实推进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一)深入推进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要确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切实解决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现象,促进依法行政。
承办部门:委法规处
协办部门:委财审处、建管处、市公路局、运管处
落实时间:2008年5-12月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配合市审改办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行政审批动态管理和评估机制,依法设定并适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杜绝采取改变名称、拆分审批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新设审批项目的行为。
承办部门:委法规处
协办部门:委办公室、财审处、建管处、市公路局、运管处
落实时间:2008年5-12月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的项目要采取互联网和窗口纸质双轨受理,窗口受理的纸质申请信息应即时录入上网,并实行审批过程全程电子化。
承办部门:委政策法规处
协办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市公路局,运管处
落实时间:2008年5-12月
(二)继续对现行的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制度落实到位,增强制度执行效果。
承办部门:委效能办
协办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市公路局,运管处
落实时间:2008年5-12月
四、切实加强效能监察,不断提高机关的执行力
(一)围绕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防抗台风、抢险救灾、改善民生、预防腐败工作等措施的落实,开展效能督查。
承办部门:委效能办
协办部门:委办公室、建管处、安监处、政治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落实时间:2008年7-10月
(二)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承办部门:委监察室
协办部门:委政治处、委机关党委、效能办
落实时间:2008年5-12月
五、认真办理效能投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落实效能投诉办理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办理效能投诉。加强对效能投诉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提出问题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承办部门:委效能办、办公室
协办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市公路局,运管处
落实时间:2008年1-12月
六、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布,为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承办部门:委办公室
协办部门:委效能办、机关各处室,市公路局,运管处
落实时间:2008年5-12月
(二)深化拓展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公开卡等公开载体,推行社会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公开形式,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便民。
承办部门:委办公室
协办部门:委效能办、机关各处室,市公路局,运管处
落实时间:2008年1-12月
主办: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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