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交通党工委关于开展向王贯中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01-22  

12月9日清晨5时许,厦门市舫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发出的车号为闽DY3036“厦门——深圳”的长途客车行驶至深圳龙岗时,两名偷盗乘客财物的歹徒持刀强行下车逃跑。该车驾驶员王贯中、洪炳坤为保护乘客财产,见义勇为,奋不顾身,勇追歹徒。王贯中在与歹徒搏斗过程中被砍刀刺中心脏,不幸壮烈牺牲。王贯中同志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他36年的生命岁月虽然短暂平凡,但他生命中最后30分钟绽放的英雄之光却强烈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在我市干部群众心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何立峰指出:“一位普通厦门市民,不顾个人安危勇斗歹徒,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厦门文明城市的英雄礼赞!其行为和精神可歌可泣!”
王贯中同志是厦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骄傲,更是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的楷模。为弘扬王贯中同志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中共厦门市交通党工委决定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向王贯中同志学习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开展向王贯中同志学习的活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宣传栏、企业报刊、网络等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王贯中同志的英雄事迹和高尚精神,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投身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和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情。交通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王贯中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开展向王贯中同志学习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开展向王贯中同志学习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王贯中见义勇为的壮举绝非偶然,而是久已蕴藏在心中强烈的是非观、正义感在歹徒侵害乘客的那一瞬间迸发的结果。他的英勇行为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体现了新世纪的时代精神。在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王贯中同志是我们身边鲜活的榜样。我们要向王贯中同志学习,树立鲜明的是非观念、勇敢的斗争精神,面对犯罪行为、犯罪分子绝不回避畏缩、姑息迁就,而是挺身而出、勇敢斗争,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维护社会的平安、和谐。
二、开展向王贯中同志学习活动要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在平凡岗位上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
王贯中同志生前是个爱岗敬业的好司机,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他时刻把乘客的安全和利益放在心上,为让旅客在长途旅行中安心、放心、舒心,他诚心、精心、尽心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体现出厦门特区客运从业人员的文明风尚。正因为平时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他才能够在危急时刻为了保护乘客的财产奋不顾身,勇斗歹徒。
交通行业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交通战线的干部职工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挂在心上,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神圣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绝不能容忍任何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在人民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临危不惧,大义凛然,坚决与犯罪行为作英勇斗争。
交通行业的工作岗位大多是平凡的服务性工作。但只要胸怀远大目标,把本职岗位与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我们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十分有意义的,我们就能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人生的价值。我们要向王贯中同志学习,进一步培养爱岗敬业、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宏图大业中建功立业。
三、与我市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把交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高潮
王贯中同志勇斗歹徒、壮烈牺牲的英雄行为,生动体现出厦门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的文明素质,他以血肉之躯树立起一座道德的丰碑,以平凡人的壮举诠释着榜样的力量。我们为王贯中同志的牺牲深感惋惜和悲痛,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以王贯中同志为榜样,在我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创一流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荣誉感,勇当排头兵,争创新水平。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以王贯中同志的高尚精神为动力,以开展向王贯中同志学习为载体,深入开展“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文明交通伴你行、优质服务树新风”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把交通委系统精神文明的各项创建活动推向新高潮,把交通行业的文明形象推向新高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向王贯中同志学习活动的总结交流工作,并在12月25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交通委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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