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法 一超限车被处一万元罚款

发布时间:2008-10-30  

       日前,集美路政所路政执法人员对一起拒绝接受检查、阻碍执法的行为当事人处予1万元的高额罚款。这是目前集美所执行新版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以来第一起最重的处罚案件。

        22日晚10点30分左右,一辆闽D牌的东风货车运载白土涉嫌严重超限,路政人员责令该车驾驶员将车开至检测点进行检测。货车到检测点后,驾驶员起初不肯过磅称重,期间,车主叫了几个年轻人过来过来说情并将该货车右侧后轮胎的气放掉一部分,致使该车从停在检测点到货车完全过磅称重共耗时5个小时,直到23日凌晨3:30,车辆才被指定停放在停车场。经地磅检测,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重44.55吨,超限24.55吨,超限122.75%。

       驾驶员及车主对这一起阻碍执法的行为后悔莫及,一时的冲动,换来的是高额的经济处罚。昨日,当事人到银行缴交了12400元的处理费用。

        路政执法人员提醒,新版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出台后,执行的处罚标准为:超限在200%以上,或拒绝检查阻碍执法未使用暴力的处1万元的罚款;超限运输造成公路路产实际损坏,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或使用暴力阻碍路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万元的罚款;以驳载为手段短途超限运输的处2500元的罚款。(集美路政所:张艳根、游振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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