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路局规范治超执法、完善廉政监督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08-10-23
近日,厦门市公路局规范路政治超执法、完善廉政监督机制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认可,并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第3400期头版进行了刊登报道。
今年我局加大了治超工作管理力度,特别是从规范执法、完善制度、预防腐败、保障监督、提高服务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在全省率先规范及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下发了《厦门市公路局路政分局进一步细化公路路政超限处罚标准的通知》和《厦门市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路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核程序的通知》,减少了自由裁量的空间,保障了处罚的公平、公正;二是完善治超巡查管理制度,要求检测站路政治超执法人员在行使检查超限运输车辆过程中必须做到五个“必须”;三是建立治超每日巡检记录,要求巡查班每班巡查结束后必须详细记录当班路面检查及查扣车辆基本情况;四是明确执法责任,下发《厦门市公路局关于明确路政治超执法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五是治超机制创新,在全省率先实施治超流程中路面执法---检测---处理“三权分离”制度,各司其职,又彼此制约;六是修改和完善《超限超载卸货场管理规定》,强化检测站卸货场的管理;七是建立“超限运输检测站月治超情况统计分析表”,该表填报到每个路面执法班,要求详细记录每个班当月的治超情况和治超倾向,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八是拓展执法公开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设立电子滚动显示屏、网上公开执法结果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九是增强路政科技治超手段,在公路沿线安装电子全球眼和超限自动抓拍系统,配备使用治超通信设施,进一步提高路政治超的力度。(苏耿)
10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3400期第一版全文报道如下
完善制约机制 监督不留死角
厦门公路路政行政执法监督环环相扣
本报讯 把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的三个工作流程实行分离分权,并以明确的细则规范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公开执法结果的形式监督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首次尝试从完善廉政工作机制入手,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全方位监管,使监督不留死角,取得了明显效果。
对公路运输车辆的路面执法检查——对涉嫌超限车辆的检测——依法对超限车辆业主进行处罚,这是公路局执法部门工作的三个流程,为确保每个流程不会发生腐败行为,厦门市公路局实行了治超工作流程“三权分离”制度,即路面执法——检测——处理三个环节相对分离,专门成立执法组、检测组、处理组,三个小组对同一事件的处理各自分开,独立工作,互不干扰,又相互制约。
实行三权分离后,为确保分别对三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厦门市公路局从完善制度入手,从源头上预防每个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首先是对路面的执法检查环节的监督,规定执法人员执法时在职在编执法人员必须带队上路,禁止路政协管人员单独上路执法,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治超执法过程的监控。路政分局在检测站巡查车上配备车载GPS定位监控设备,努力实现对巡查路线和执法现场进行监控,消除执法监管盲区。在对车辆检测的环节监督上,规定每个执法小组必须配备一名廉政监督人员,负责治超检测全过程的监督。
在对超限车辆业主进行处罚的监督上,该市公路局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定并完善了路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审核程序并对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等不同违法程度案件的处罚裁量以及对当事人需从重、减轻、不予处罚或是特别重大、复杂行政案件的处罚裁量应由哪一级审批决定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案件违法程度、情节、性质、后果等的轻重采取由下至上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批。
对各个执法环节的结果向社会公开,是该市公路局又一有力的监督举措。为此,厦门各路政所、检测站行政执法活动全面实行OA办公自动化处理,执法结果在网上公开,并在路政分局受理厅设立电子滚动显示屏,及时向执法相对人和群众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厦门路政分局、监察科、政治处以及被聘请的廉政监督员不定期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予以纠正。(洪榕略 林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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