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督查: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发布时间:2008-06-03
省百日督查组组长、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中)带队来厦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5月7日至16日,由省安监局、海洋与渔业局、经贸委、交通厅、公安厅交警总队、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站组成的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组第二组一行7人,对厦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省督查组组长省政府安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表示,厦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迅速到位,措施有力,宣传有势,正在有序推进,初步取得一定程度的成效。
至今年4月30日,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92起,死亡79人,受伤301人,直接经济损失320.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1.78%、3.66%、55.60%,57.21%。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相对平稳态势,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各项指标都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数进度内,为厦门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在经济高速发展、全面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情况下,1-4月,厦门各类安全事故比去年同期全面下降,这是很不容易的。裘松樵说,厦门各级领导对百日督查活动的开展高度重视,责任到位,部署到位,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他特别指出,海沧在平安企业建设方面比较全面,有特色,海峡出租车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比较到位,这两个厦门典型在适当时机要在全省推广。
省督查组指出,厦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是通过这次督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一是有些地方、企业领导思想不到位,对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有些企业对相关部门传达的文件不认真贯彻落实,思想麻痹大意;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地方还未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镇安监站整改通知书不规范;整改通知书发出后没有后续跟踪检查;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厦门岛外普遍存在摩托车超载、超速、未佩戴安全帽等违规行驶行为;1—4月,海沧区死亡1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0%,其中道路交通死亡就占据11人;四是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整改落实措施。相关部门人员应该及时督促、跟踪到底;五是一些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如厦门柯依达有限公司一储气罐未经有关部门检测、厦门兆伦纸业有限公司一些纸箱堆放不合理。
对我市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裘松樵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在奥运会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这次行动与隐患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好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促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在认真听取情况反馈后,市安监局局长李新民立即部署了三项措施贯彻落实省督查组的要求:一是与会各区安监局局长必须立即行动,认真寻查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原因,并如实向市、区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汇报。二是及时采取行动,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各区、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想方设法组织整改,确保不漏查一个单位,不漏查一个隐患。并以正式书面报告形式及时向省督查组汇报、反馈整改情况。三是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扎实推进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不断组织、动员、教育企业进行自查,并督促其整改。
本报记者 刘艳 通讯员 邹文华 钟惠平 洪桂玉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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