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召开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8-03-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回顾总结我市交通系统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奖励2006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研究部署2008年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调动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推动全市交通系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厦门市交通委员会于2008324日下午召开了厦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交通委员会马超南副巡视员作了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郭景宗副局长到会发表讲话,市交通委员会林金平主任作了动员讲话。市交通委机关相关处室领导和交通系统31个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安全保卫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部署了2008年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要以十七大报告“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与监管体系、应急管理与应急救援体系、事故防控体系和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体系,健全安全生产与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狠抓生产源头治理和生产过程管控,有效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积极预防和遏制各种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指标,确保交通系统的安全稳定。

2008年的中心,是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优化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源头及过程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思路,指导、跟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建设工程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三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拓展、细化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及内容,着眼事故成因及发展规律,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环境整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的训练和安全生产规范的落实:一要抓好安全配套设施和生产装备的检查与监督,消除因设施不配套、装备不合格产生的安全隐患;二要督促生产单位抓好规范化管理和生产现场调控,杜绝违章违纪行为,维持正规生产秩序,形成群防群治态势,消除因从业人员操作不当和现场管控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把生产源头和生产过程的隐患消灭在现场、消灭在萌芽状态、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达成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的安全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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